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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小问暖|海屿公元待与供热公司签订用热协议后可实现供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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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小问暖|海屿公元待与供热公司签订用热协议后可实现供暖

发布日期:2022-11-08 17:52:21 作者: 点击:

大小新闻客户端11月8日讯(YMG全媒体记者 杨春娜 通讯员 冯昕)有市民向大小新闻《大小问暖》专栏反映:牟平区海屿公元29号楼是否开通供暖问题一直没有解决。经了解,海屿公元29号楼属于海屿公元三期,是新交付小区,用比例已达到最低用热比例标准,待与供热公司签订用热协议后可实现供暖。

  根据市政府令第155号《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》规定,新建住宅小区具备并网供热条件的,小区、单元或者高层供热分区用热比例均达到50%及以上需要进行集中供的,供热企业应当供热,并达到供热标准。小区、单元或者高层供热分区用热比例达不到50%的,由供热企业、开发建设单位和用户协商达成协议后,方可供热。

  牟平区因新建小区入住率较低,要求供热企业以用热率30%为协议供热标准,由供热企业、开发建设单位和用户协商达成协议后,方可供热。协议供暖建立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进行,若开发建设单位、业主与供热公司有一方不同意协议结果,协议供暖将不成立。供热公司对今年新入网小区暂未开始收取暖费,该小区虽入住比例已达到30%,但未与供热公司签订用热协议。综合执法局前期已就新入网小区供暖问题与供热公司协商,协商暂未达成一致。根据我区以用热率30%为协议供热标准,综合执法局将继续与供公司协商处理,待协商一致后可就协商结果进行供暖。